关于太和县第六人民医院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第六人民医院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TH**GC**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9 其他要求:无”现修改为:“3.9 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略)**时**分”。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更正、澄清、答疑及补充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