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芦荔观星台主体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结果更正)
(略) 原文链接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QCG**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芦荔观星台主体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条规定,采购人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主要标的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HJQCG**T**
2、项目名称: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芦荔观星台主体建设采购项目
3、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原五城镇人民政府院内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略)
4、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芦荔观星台主体建设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观星台及相关配套等设施建设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思进 执业证书信息:皖(略)** |
5、评审专家名单:叶道昌、陈卫兵、郑秋阳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略)。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8.2.1(略)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谈判承诺函格式不对,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8.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祁门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略)-(略))提出投诉。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