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及工程建设多余砂石土料处置政策,(略)受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对金寨经济开发区纺织产业园西侧边坡治理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处置标的所有权无争议且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JZ-JT-XS**
2、项目名称:金寨经济开发区纺织产业园西侧边坡治理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略)
4、处置方: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项目类别:货物处置
6、处置标的:本次处置的石料系县经济开发区阳光朗洁等4家纺织企业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治理工中预计产生的废弃渣石料,石料品质达不到工业指标要求,经二次筛选后**-**%部分可用于道路、市政等工程垫层或填方,**-**%部分系建设工程固体废弃物,土石比例、质地、规格、含杂、质量等级等以现场开挖产生实物为准,处置方不作任何承诺。所处置的石料为未开挖状态,成交人须按审批通过的治理修复方案自行组织开挖、清运,且不得在施工现场加工、处理。意向购买人一旦报名本项目,即视为对标的全部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7、处置数量:根据专业机构勘查估算,本项目开挖生产废弃石料共计**立方米,实行包干处置,处置方不保证处置石料方量的准确性,且处置价款不因石料方量变化而变化。
8、最低限价及增价幅度:
序号 | 处置标的 | 处置标的数量 | 交易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1 | 废弃石渣料 | **立方米 | (略) | (略)或其整数位 |
本次处置实行整体报价,最低限价总金额(略)。意向购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总金额(低于限价总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增价幅度为(略)或其整数位。 |
9、清运期限:开挖清运平整场地工期**天,成交人自行与纺织厂协商清运车辆出厂路线。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等,经处置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时间顺延。
1、因治理区域位于城区范围内,且清运须途经纺织厂内部道路,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意向购买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意向购买人参加谈判;
3、意向购买人在谈判会入场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6)在金寨县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或招拍挂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报名时间:(略)至(略)**:**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文件发布:意向购买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略),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向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建议意向购买人发送报名材料后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出现报名失误。
3、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如有)。
1、谈判时间:(略)**:**时
2、谈判地点:(略)
1、截止时间:(略)**:**时
2、提交地点:(略)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略))
2、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合肥合作化路支行 账号:** ** ** ** **
意向购买人谈判保证金须从企业法人单位账户转出;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备注“金寨经济开发区纺织产业园西侧边坡治理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时前。
(2)银行保函
意向购买人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略)不可撤销且无条件见索即付竞争性谈判担保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3个月,保函受益人为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意向购买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能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或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一)处置方: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二)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工
电话:(略)-(略)
(略)
附件: 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