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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安徽路桥]安徽路桥轨道分公司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路基01标项目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标段1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六安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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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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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安徽路桥](略)S**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路基**标项目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略) **:**:**】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安徽路桥】
  •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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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安徽(略)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S**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工程路基**标项目安全专项风险评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S**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工程路基**标项目安全专项风险评估

    2、采购编号:ACEG-(略)(略)

    3、采购内容:S**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工程路基**标项目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含税控制价为** 元(税率为6%,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6%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是超出税率的发票金额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4、工程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2、资质、证书类要求:/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成响应我方提供的附件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

    4、类似业绩要求:/

    5、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8、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9、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年3月**日上午9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1、招标人所有款项支付均以工程建设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如工程建设单位未按时付款,则招标人不承担付款义务。

    2、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支付比例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6个月内支付至**%,1年内付清。结算时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未提供全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有权不予以支付。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6%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是超出税率的发票金额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8.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司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就造价、工期、人员、设备、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确认,若不能接受相应条款,将继续洽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略)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略)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略)“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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