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地挂亳〔**〕3号
关于涡阳县**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
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涡阳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涡阳县**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已经验收的涡阳县**年第三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农用地指标**.**公顷(耕地**.**公顷)与涡阳县星园街道五里湾社区、锦绣社区、朝阳社区、盛庄村用地范围内集体农用地3.**公顷(耕地0.**公顷)挂钩。
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3.**公顷(耕地0.**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此复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