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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三建门窗公司]安徽三建门窗公司门窗公司集采项目安徽三建门窗公司2025年度厂区内密封胶采购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合肥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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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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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报名进行中】[(略)](略)(略)**年度厂区内密封胶采购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略) **:**:**】
  • 【发布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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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略)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略)**年度厂区内密封胶采购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略)**年度厂区内密封胶采购询价采购;

    2、采购编号:ACEG-(略)(略)

    3、采购内容:(略)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本次询价主要为厂区内使用门窗密封胶,须具备耐候性、防水性、胶体光滑无杂质;质保期限不低于8年;详见采购清单描述。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略)类似密封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对应业绩后附不低于(略)发票记录或转账记录;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提供品牌承诺书(仅可投标一个品牌),承诺书内容包括质保期不低于8年、品牌产地、单支包装规格等。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三、报价方式

    (略)上午9:**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报价清单扫描件(需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择低价为第一中标人。

    七、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安徽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6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7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清单(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的;

    (2)、投标单位修改报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的;

    (3)、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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