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公桥乡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次)
(略) 原文链接 关于阜南县公桥乡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一、项目名称:阜南县公桥乡产业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FN**GC**
三、首次发布时间:(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1(2):“(c)其他:(1)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道路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现卷泥上路,施工现场围墙符合JGJ**—**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现修改为:“(c)其他:(1)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道路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现卷泥上路,施工现场围墙符合现行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完成结算审计并移交工程资料后,付至审定金额的**%,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此处付至审定金额的**%,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修改为:“按每月**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完成结算审核并移交工程资料后,付至审定金额的**%,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此处付至审定金额的**%,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签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