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系统运维升级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略)系统运维升级
招标项目编号:**GXJYFW**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开标日期:**年8月2日
(略)系统运维升级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A2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略)
地址:(略)D座七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略)-(略)
公示期:**年8月2日至**年8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