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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

招标公告 安徽-合肥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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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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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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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号)1.4 招标人:(略)1.5 项目业主:(略)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 项目出资比例:**%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2.2 招标项目编号:**BFF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FFGZ** 2.5 建设地点:(略).6 建设规模: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线路全长**.**km(蜀山产业园站~五里墩站)。其中本次合肥开通段全长**.**km(T2航站楼站~五里墩站,高架段长**.**km,地下段长**.**km),设车站**座(地下站9座,高架站2座),车辆段1座,平均站间距3.**km。本工程采用市域B型车,固定轴距≤2.3m,初期4辆,近远期4、6辆混跑,轴重≤**t,DC**V架空接触网供电,最高设计速度为**km/h2.7 合同估算价:(略)2.8 计划工期:**日历天(**年8月**日至(略))2.9 招标范围:T2航站楼站~五里墩站(DK**+**.**~DK**+**.**)区段正线、配线轨道铺设工程;岗集车辆段出入段线(RDK0+**.**~RDK1+**.**、CDK0+**.**~CDK1+**.**)轨道铺设工程;T2航站楼站二次结构、区间疏散平台工程2.**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2.** 质量标准:合格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其他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该业绩对应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开通运营或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轨道铺设长度不小于**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铺设施工业绩。注:(1)本招标文件中“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或市域快速轨道系统;(2)业绩要求中“轨道铺设”仅指地下段正线及配线轨道铺设或高架段正线及配线轨道铺设或出入场(段)线轨道铺设,不包括车辆段或停车场的轨道铺设。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3.1.5 财务要求:/。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 ** :**,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略)**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略)-(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略)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随机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时**分

8.2 开标地点:

(略)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和**.2。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招 标 人:(略)地 址:(略) 编:**联 系 人:蔡工电 话:(略)、(略)**.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略)地 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邮 编:**联 系 人:李工电 话:(略)、(略)**.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 **.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略) 话:(略)、(略)

**. 其他事项说明

**.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略)(略)5

开户银行:(略)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

    原项目编号:**BFFGZ**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补疑1

    **BFFGZ**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根据**年6月**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及**年7月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相关政策要求”第2项调整为:

    (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投标函第8项调整为:

    (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建监管〔**〕**号文项目)。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略)(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5.6项调整为:

    3.5.6

    异常低价评审

    o不执行

    t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异常低价:(略)(略),具体见附件2。

    4、招标文件第五章调整为:

    1. 计价依据

    1.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房屋修缮工程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环境保护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3.**

    3.**

    1.**

    3.**

    文明施工费

    5.**

    7.**

    1.**

    7.**

    安全施工费

    4.**

    5.**

    5.**

    5.**

    临时设施费

    8.**

    9.**

    3.**

    7.**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2.3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3.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

    (1)**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号);

    (3)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号);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拟定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7)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招标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4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6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4.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

    4.1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如下:

    (1)**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

    (2)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8号);

    (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号);

    (4)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号);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其他相关材料。

    4.2 最高投标限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最高投标限价不做上调或下浮。如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4.3 最高投标限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市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

    4.4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本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确定。

    (1)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市场调查价格计算;

    (3)本招标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算;

    (4)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中定额消耗量计算;

    (5)综合单价中综合费费率按**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计算;

    (6)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约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招标文件第4.1款约定计算。

    4.5 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综合单价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确定。

    4.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4.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4.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

    5. 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

    5.1 投标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

    (1)**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

    (2)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8号);

    (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公告第**号);

    (4)关于贯彻执行《**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号);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9)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合同执行期间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其他相关材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5.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4 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5.5 措施项目费依据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

    5.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5.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5.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

    5.9 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除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甲供材及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其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含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2)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4)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5)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

    (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

    6. 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二部分:招标人提示内容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重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2、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中第2条,对商务文件投标函有调整,为方便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仍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编辑,中标后按照本补疑调整后内容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略)

    地 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年7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合肥市轨道交通新桥机场S1号线正线轨道铺设

    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新桥机场S1号线正线轨道铺设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略)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皖发改铁建函[**]**《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四、合同估算价:约(略)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主要招标内容: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工程: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轨道铺设、道床施工,道岔铺设,无缝线路施工,T2航站楼站二次结构工程,现浇疏散平台工程,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轨行区管理,区间施工照明,轨行区垃圾清运和道床冲洗,各专业施工配合,钢轨预打磨,工程验收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略)

    八、联系人:(略):(略)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新桥机场S1线正线轨道铺设 招标项目简号: **BFFGZ**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类型 : 城市轨道
    监督部门编号: (略)MB(略)M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略)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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