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颍上县**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颍上县**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YS**JT**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7月2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1:原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内容为:“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更正为:“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更正2:原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内容更正为:“合同期内主材价格可调整,其中合同期内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承包人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其他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执行) ”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