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WH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7月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完成改造后,付完成改造费用的**%;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费用(按实际改造户数及改造清单结算)。”更正为“完成改造后,付完成改造费用的**%;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费用(按实际改造户数及改造清单结算)。”
2、原采购文件中“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更正为“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更正日期:**年7月5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民政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略)
地 址:(略)H栋**、**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采购代表人)、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略)(采购代表人)、(略)(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