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新镇绿色食品蔬菜基地大棚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综合评分 技术资信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一、拟派技术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3 分。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四、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同一人员证件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现更改为:“一、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四、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同一人员证件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提供任意1个月社保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6月**日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临泉县张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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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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