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青**-**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河镇童埠新区铜九铁路西侧B-**地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备注:宗地出让起始价包含地块内**.5平方米建筑物价款(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上述地块需由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略)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7月2日**:**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年7月3日上午9:**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年7月3日至**年7月**日**:**时。 2、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3、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略):**年7月5日上午9:** 地点:(略)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略):**年7月3日——**年7月**日上午9:**—**:**(工作日) 地点:(略)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青**-**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新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二)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三)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章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青阳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