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监管集中区干警备勤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FCWZ**/GN(略)**)项目,现就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答疑期内提出的疑问,现作回复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P**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2)信息化工程师中每一人具有通信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通信工程师证书是针对通讯类项目要求的证书,在物业行业标书中基本没出现过通信工程师证书,安(略)具备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信息类证书有以下几类(例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信息安全测试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为何指定通信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我司认为此项的设置不合理,具有针对性、排他性。
答:上述人员评审标准变更为以下内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2)信息化工程师中每一人具有通信工程类或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网络类或弱电系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略)
地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项目负责人:杨跃宇
电 话:(略)、杨跃宇((略))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