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年巢湖市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AMMGZ**
原公告日期:(略)
**年巢湖市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AMMGZ**)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第**.2条预付款原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无预付款。”,现变更修改为如下:
“**.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天内予以支付。
预付款担保形式:(略)、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发包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实际工程量按月支付工程款项。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
**.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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