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期)项目-**年天长市汊涧镇汊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一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tc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关于“天长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期)项目-**年天长市汊涧镇汊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一标段)”,招标文件如下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原招标文件P6特别提示1;P**相关要求1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调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P**相关要求2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调整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三、P** **.3.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按月工程形象进度支付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形象进度由监理、跟踪审计、发包方和承包方现场核定),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剩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1年)满后付清余款(无息)。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调整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按月工程形象进度支付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形象进度由监理、跟踪审计、发包方和承包方现场核定),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剩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1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三、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故不改变开标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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