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自(略)起至(略)止公告期**天届满后,于(略)上午**时起在淘宝网(网址:https://(略)/)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变卖起始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略)元,系变卖。
标的物为孙利持有的安徽(略)**万股股权。本次变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变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自(略)目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本次变卖标的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要承担股权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以及相应的利益和风险。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报名的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始价全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始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标的物。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需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高出变卖预缴款部分的变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宿松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账号:** ** **,开户行联行号:(略)**)。
2、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或者支付宝等方式支付。
八、买受人请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剩余价款,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从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全额扣除。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变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略)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和本院委托的司法变卖辅助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略)-(略)(8:**-**:** **:**-**:**)
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电话: (略)(陈先生)
本院联系地址:(略)
宿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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