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GK-(略)B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5日之内组织不低于**个劳力开展作业,(略)前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汉庆、胡锋、付文路、方忠明、李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略),按(略)计)。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略)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