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崖街道污水管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白莲崖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 ||
项目编号 | E**(略)** | ||
标段名称 | 白莲崖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 | ||
招标人 | 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略).(略) | ||
代理机构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1号(中国邮政背后内院一楼) (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年9月**日9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略)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文件未按照第二章(一)前附表**款(4)的要求配备取样员,资格审查不通过。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一条5款要求,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一条5款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单位地址:(略) **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地址:(略)D座6楼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略).(略)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孙全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霍(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镇街道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略).(略)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涂友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成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单位地址:(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地址:(略)G8栋**室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略).(略)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曹婷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徐鑫鑫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9月**日**年9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