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谢桥电厂建设项目部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此次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三、项目需求(一)人员需求”1.现阶段人员需求:1名现场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主厨,1名打荷/帮厨;1名面点师、2名面点辅工;2名保洁洗碗工;1名服务员。以上人员共不多于**名”修改为“1.现阶段人员需求:1名现场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主厨,1名打荷/帮厨;1名面点师、2名面点辅工;2名保洁洗碗工;2名服务员。以上人员共不多于**名”。
淮南矿业(集团)(略)物资采供中心((略))
(略)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