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华联地块规划中学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付款方式及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6、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质量保修期5年,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修改为6、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修改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本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三、删除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M值见下表”
系数名称 | 系数取值 | |
M值 | 房建类 | 8% |
市政类 | **% | |
轨道交通类 | **% | |
其他类 | /% |
四、原本项目M值为8%修改为本项目M值为**%。
五、提问:招标文件P**的投标信息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三、投标信息一览表”格式不一致。
回复:招标文件P**页中“注意:若投标系统中的商务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系统中新增了“承诺书”可编辑,不一致的地方可以在这里新增。
六、提问:承建的新标准化厂房综合楼项目获得黄山杯荣誉,是否可以作为房屋建筑的黄山杯奖项参与投标?
回复:评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作出认定。
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略)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