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Q-CG-CS-(略)(任务书编号:FS**(略)7号)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室
成交金额:(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宣城市第十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包含**米环形跑道运动场及附属设施维修等内容。具体包括**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跑道区约**平方米和足球场人造草坪约**平方米的铲除、基层修复和新铺;体育组办公室屋面防水、主席台墙体重建、投掷区和跳远区维修改造、健身器械场地及附属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围墙(含护栏、围网)拆除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万根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光和、高声明、董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第十二中学、宣城(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略)
地址:(略)
邮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董主任、鲍工、钱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