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青阳县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EPC工程(项目编号:CZQ(略)-1)招标文件相关询问、异议回复及澄清如下:
一、询问询问1:省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得分要求?
回复:上述奖项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奖项是指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询问2:设计单位承建的类似项目获奖归类为勘察设计类奖项,不是优质工程奖(如黄山杯);故请问设计单位承建的污水处理工程(含 EPC 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的是否满足上述得分要求?
回复:上述奖项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奖项是指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询问3:“某某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加压泵站一座,建设规模近期 **.0 万 m3/d,远期 **.0 万 m3/d,中水管道 **.7km)"是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上述业绩不满足,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询问4:污水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询问5:设计日处理量不低于 1.2 万吨是否单体或者设计总规模日处理量不低于1.2万吨均予以认可?
回复:单项合同满足即可,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询问6:设计费投标报价是否也不得低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
回复:设计费投标报价不设置最低要求。
询问7:招标文件第**页企业业绩评分标准:**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且设计日处理量不低于1.2万吨的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 EPC 项目业绩得 3 分,满分 3 分。请问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是否予以加分?
回复:上述业绩不符合,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二、异议异议1:项目联合体要求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认为此要求不合理,理由如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 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办法明确规定,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各方指定,而非招标文件强制要求某一方为牵头人
回复:本条执行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 条规定:“投标人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未限制招标人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符合法律法规。
异议2:你中心于 ** 年6月9日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青阳县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EPC 工程进行挂网公开招标,我公司在研究该项目招标文件后,认为其中个别条款存在问题,“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其中“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设置不合理,质疑理由:本项目设计费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不足 2%,若设计单位牵头,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弱,故其作为牵头人显然不合理。
回复: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三、澄清1、初步设计图纸CAD版和投标文件格式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2、保证金汇入行行名和汇入行账户现修改为:
汇入行行名:(略)青阳支行
汇入行账户:(略)7
3、合同条款及格式**.3 工程进度款增加事项:本项目工程款发票由发包人确定,依法依规办理。
青阳县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