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报来《淮上区柏村-国钛**kV新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参考蚌埠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蚌环评估字〔**〕**号),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该批工程内容如下:
新建线路路径长4.**km,由柏村变**kV间隔起至国钛变止。其中双回架空路径长4.0km,单回架空路径长0.**km,双回电缆路径长0.**km。
具体路径:由**kV柏村变西起第一、第二间隔向北架空出线,然后左转向西架设约**m至现状水泥路西侧,再左转向南至S**省道北侧,然后右转沿S**省道绿带向西至金沱路东侧,再左转沿金沱路东侧向南跨越S**省道后至淝河北路北侧,右转跨越金沱路,再沿淝河北路北侧向西架设约**m至金潼路西侧,再左转沿金潼路西侧向南过开源大道、淝河中路至**kV国钛变附近接入,过鑫源气体厂区储罐位置(开源大道以南)及进国钛变拟采用电缆。其中,柏村变出线扩建间隔和国钛变变电站建设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约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约为(略),占工程总投资的4.**%。
本报告表为新建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拟建的输电线路在选址、选线阶段通过了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审查。本次评价的输电线路路径尽量避开了居民密集区等其它环境敏感区域,新建的输电线路设计对可能跨越的线路高度予以了必要的考虑。
评价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考虑到了项目本身与环境的协调,在选址、选线阶段,设计单位向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埠淮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略)等部门征询意见,在满足规划和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评审意见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工程线路附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工频电场强度**V/m及工频磁感应强度**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三)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我局申报,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自行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五)积极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周边公众的合理诉求。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