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年区级衔接资金项目(农村供水保障)西河口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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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年区级衔接资金项目(农村供水保障)西河口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年区级衔接资金项目(农村供水保障)西河口水厂管网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E**(略)**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
最高限价 | (略).(略) | |||
建设工期 | **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 |||
成交人 | (略) | |||
成交价 | (略).(略)(壹佰玖拾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 | |||
项目负责人 | 顾云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编号 | 皖(略)**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至**年4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