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DFWBZ**/J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开标日期:**年3月**日
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肆万零肆佰元整(¥(略).(略))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零肆万零肆拾叁元整(¥(略).(略))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贰万柒仟陆佰叁拾元整(¥(略).(略))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期:**年3月**日至**年3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略)提出异议,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应急客服电话:(略)-(略)(接听时间:8:**-**:**,**:**-**:**,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提出投诉,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略)
(略)(签章)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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