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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老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养老院及社区用房(第三批)【小额工程】选取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明光市老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养老院及社区用房(第三批)【小额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gc**-** | |
选取人 | 名称 | 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街道办事处(略) |
地址 | 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戴坤(略) | |
选取代理机构 | 名称 | 明光市(略) |
地址 | 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建乐(略)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法 | |
选取时间 | **年3月 9日8时**分 | |
中签人 | 名称 | (略) |
中签价(元) | 贰佰陆拾叁万贰仟捌佰陆拾贰元壹角(¥(略).(略))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童万水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略)** | |
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
代理费用 | 代理服务金额:参照相关标准计取,中标人按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代理费:(略)含专家评审费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 |
公示时间 | **年3月9日-**年3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被选取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选取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被选取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楼**办公室,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