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病理诊断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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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病理诊断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病理诊断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2月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内容删除,具体请查看最新答疑澄清文件。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且执业机构变更为投标人实验室以及投标单位对以上员工社保缴纳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若以上人员超过退休年龄为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修改为:“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且执业机构变更为投标人实验室。”
3、现将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年3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更正日期:**年2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本项目各标包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并以答疑澄清发布的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更正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