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
原项目编号:**ADDBZ**
原公告日期:(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1标段补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1标段(项目编号:**ADDBZ**-1)答疑如下:
1、我单位承担的项目为中标为费率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签订了合同暂定价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具有合同价的已完成的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页人员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负责人发生变更,该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该业绩为合法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请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以官网截图为准。
3、招标文件P**页检测费用与支付中付款方式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作为预付款。每月按检测内容及数量支付至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工程审计决算完成后付至 **%,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请问该项目检测是否有工程审计还是等施工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检测服务是否有责任缺陷期?责任缺陷期期限多久?
回复:付款方式更改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每月按照中标合同额支付**%,支付至**%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资料移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招标文件P**页中,对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对于此项我单位有以下疑问:
问题: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企业,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委派任职,其社保由高等院校统一购买,如我单位同时提供:1、与高等院校的隶属证明;2、拟任项目负责人与高等院校的人事关系证明;3、检测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及聘用协议;4、高等院校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购置的社保证明。请问是否可以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5、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全额投资的下属企业。部分人员为事业身份,其编制、社保(省直)由事业单位管理、缴纳,其全职在企业工作。上述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略)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方新
联系方式:(略)-(略)
(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
原项目编号:**ADDBZ**
原公告日期:(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2标段补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2标段(项目编号:**ADDBZ**-2)答疑如下:
1、我单位承担的项目为中标为费率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签订了合同暂定价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具有合同价的已完成的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页人员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负责人发生变更,该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该业绩为合法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请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以官网截图为准。
3、招标文件P**页检测费用与支付中付款方式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作为预付款。每月按检测内容及数量支付至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工程审计决算完成后付至 **%,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请问该项目检测是否有工程审计还是等施工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检测服务是否有责任缺陷期?责任缺陷期期限多久?
回复:付款方式更改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每月按照中标合同额支付**%,支付至**%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资料移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招标文件P**页中,对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对于此项我单位有以下疑问:
问题: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企业,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委派任职,其社保由高等院校统一购买,如我单位同时提供:1、与高等院校的隶属证明;2、拟任项目负责人与高等院校的人事关系证明;3、检测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及聘用协议;4、高等院校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购置的社保证明。请问是否可以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5、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全额投资的下属企业。部分人员为事业身份,其编制、社保(省直)由事业单位管理、缴纳,其全职在企业工作。上述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略)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方新
联系方式:(略)-(略)
(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
原项目编号:**ADDBZ**
原公告日期:(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3标段补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繁华大道(南淝河大桥-合马路)建设工程三检-3标段(项目编号:**ADDBZ**-3)答疑如下:
1、我单位承担的项目为中标为费率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签订了合同暂定价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具有合同价的已完成的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页人员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负责人发生变更,该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该业绩为合法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请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以官网截图为准。
3、招标文件P**页检测费用与支付中付款方式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作为预付款。每月按检测内容及数量支付至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工程审计决算完成后付至 **%,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请问该项目检测是否有工程审计还是等施工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检测服务是否有责任缺陷期?责任缺陷期期限多久?
回复:付款方式更改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每月按照中标合同额支付**%,支付至**%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资料移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招标文件P**页中,对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对于此项我单位有以下疑问:
问题: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企业,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委派任职,其社保由高等院校统一购买,如我单位同时提供:1、与高等院校的隶属证明;2、拟任项目负责人与高等院校的人事关系证明;3、检测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及聘用协议;4、高等院校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购置的社保证明。请问是否可以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5、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全额投资的下属企业。部分人员为事业身份,其编制、社保(省直)由事业单位管理、缴纳,其全职在企业工作。上述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略)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方新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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