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略)**t/a锂离子电池高值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环保业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t/a锂离子电池高值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略)
三、环评单位:(略)(编制主持人:伍红亮)
四、建设地点:(略)
五、项目基本情况
(略)(以下简称“绿沃公司”)租(略)杭埠分公司A3栋1楼和西北侧空地建设**t/a锂离子电池高值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占地共计**m2,其中A3栋1F层现状为空置厂房,西北侧为现状为空地。拟处理废旧锂离子单体电池**吨/年,其中废旧磷酸铁锂单体电池**吨/年、废旧三元单体电池**吨/年。利用现有厂房及空地建设前处理车间及综合回收车间,配套建设其他辅助用房。预处理车间内购置粗破碎机、热解系统、振动筛分等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建设1条预处理生产线;综合回收车间内购置浸出设备、萃取设备、结晶设备、水处理系统等,建设1条锂电池综合回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锂盐、钴盐、锰盐、镍盐等合计**.**吨,同时实现铜、铝等的综合回收。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已取得杭埠开发区经贸发展分局备案,项目代码为**-**(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按照《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开发区入区项目行业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禁止进入项目。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PH调节+凝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浓水、循环冷却水、锅炉系统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口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
外排废水中总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钴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总铜等特殊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的一级标准;其他常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预处理工序破碎、干燥、分选、热解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二噁英废气等经管道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高温焚烧+急冷塔+SCR脱硝+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高**m排气筒排放(DA**);酸溶除杂工序产生的硫酸雾、SO2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高**m排气筒排放(DA**);萃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气、硫酸雾和盐酸分别经活性炭、酸喷淋+水喷淋、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m排气筒排放(DA**);结晶工序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m排气筒排放(DA**);脱氨工段产生的氨气经“酸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m排气筒排放(DA**);罐区的盐酸储罐和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进入碱喷淋塔、酸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高**m排气筒排放(DA**);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烧废气由1根高**m排气筒排放(DA**)。
依据环评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4标准限值;二噁英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表3中限值;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安装消声装置、厂房隔声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电池隔膜纸及外壳为一般固废,(略)回收、企业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设置1座面积为**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氟化钙渣、炭黑渣、铁铝渣、除铜渣、污水处理污泥等环评文件中未明确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待企业对其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结论确定管理、处置途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冷却油、含油抹布、废树脂、废膜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面积约**m2,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mm,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7cm/s)或者厚度不小于1.5mm的土工膜。重点防渗区地面均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0.8mm)结构型式,可使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cm/s。
在综合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为可接受范围。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为硫酸、盐酸、氨水、溶剂油(油类物质)、硫酸镍(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钴(钴及其化合物)、硫酸锰(锰及其化合物)及天然气(甲烷)。
企业按照规定编制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企业建设1座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m3,用于处理事故废液,并设置事故应急池切换阀;定期对生产装置及储罐进行检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率等。
九、环境防护距离
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风险评价的半致死浓度范围及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范围,设定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评结论要求厂界外设置**m的环境防护距离,即与项目厂界外相距厂界**m的包络区域,不得有长期居住的居民,也不得规划学校、医院、住宅、集中办公区等环境敏感建筑(距离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为南侧**.6m处航埠村)。
十、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VOCs为4.**t/a、颗粒物为1.**t/a、SO2为1.**t/a、NOx为7.**t/a。**年5月**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进行了核定。(**年六安市各项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均达标,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实行等量替代)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应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相关要求,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对废气、噪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十二、环评主要结论
(略)**t/a锂离子电池高值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控。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