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宁德市中医院**排CT球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SG[DY](略)
2、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排CT球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略) | **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排CT球管采购项目 | (略) | 镇江市高新区金润大道**号4楼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表》(若有)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略) **:**。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栋1梯**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略)-**-**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栋1梯**
**、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中医院联系人姓名:郑家春
地址:(略)
联系方法:0(略)**
代理机构:(略)项目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