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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FZ**
二、项目名称: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孙村湿地公园养护管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成交)总金额:人民币每年壹佰肆拾贰万柒仟叁佰玖拾陆元贰角贰分(¥:(略).**/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孙村湿地公园养护管养 服务范围: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孙村湿地 服务要求:本项目占地约 ** 亩,范围主要包括安徽巢湖柘皋湿地内孙村湿地、柘皋河和下朱河入湖及沿岸滩涂区域,其中包含湿地生态功能维护、基础设施维护、湿地巡护及管理保障、室内外宣教(宣教馆、宣教牌)设施、湿地检测及设备维护、绿化管养及保安保洁等。 服务期限:1+X 年(X≤2)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胜愚、张长锋、熊翠芳、李道明、赵克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壹万肆仟伍佰陆拾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 )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张心怡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5.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6.小型企业声明函
7.企业荣誉及项目经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