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每日9:**-**:**,**:**-**:**公休日除外)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 | 涂山路东侧、 前门大街南侧 | ** (约**.**亩) | 教育用地 | ≤1.0 | **米 | ≤**% | ≥**% | ** | ** | ** |
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
竞买人报名需提供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补偿安置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日(**年3月**日-**年4月**日)。挂牌期**年4月**日–**年4月**日,挂牌地点设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五、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年4月**日**时前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4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公告日—**年4月**日下午**时。
咨询地点:(略)(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付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清。
九、开竣工时间:接受宗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略)
(**)(略)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略) 刘欣然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户:(略)0(略)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略)8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