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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乡兴庙社区农用标准化厂房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DDZN**
二、项目名称:牌坊乡兴庙社区农用标准化厂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B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柒万玖仟元整(¥(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牌坊乡兴庙社区农用标准化厂房 |
施工范围: | 全部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呼亚 |
执业证书信息: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林伟、王其恒、熊登技、徐恒、季益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下午 **:**-**:** ,节假日休息)(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略),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牌坊乡兴庙社区农用标准化厂房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略)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